(批准实施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)
现将经青州市政府研究同意,批准实施的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10天(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8日)。
公告单位:青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
监督电话:0536-3885691 12317
通讯地址:山东省青州市益王府南路人民法院8楼
电子邮箱:qzfpxm@wf.shandong.cn
附件:青州市各镇、街道、王母宫发展区2021年度批准实施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
青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7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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