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qzscjdglj/2021-97192,成文日期:1639411200,效力状态:有效。

 

案件名称

青州市壹品严选商贸中心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化妆品案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
青市监行处字〔2021243

 

行政相对人名称

青州市壹品严选商贸中心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92370781MA3U623X7W

法定代表人

杨朋国

违法事实

202162日,我局执法人员到青州市壹品严选商贸中心进行检查。在检查中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有纽西之谜温泉舒润慕斯、富勒烯静透洁面卸妆组合等化妆品,当事人不能提供出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。

处罚类别

罚款

处罚内容

1. 警告;2.罚款12000.00元。

 

处罚依据

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(二)项

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

主动履行

处罚机关

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处罚决定日期

2121.7.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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