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004229013/2021-71100,成文日期:1618502400,效力状态:有效。

      一、补贴项目:扩大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

二、对象范围:各类中小微企业,外贸、住宿餐饮、文化旅游、交通运输、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。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]300)

三、政策内容:20201月至202012月,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、零就业家庭成员、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(含专科、高职毕业生)、登记失业人员、我省及来我省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、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(新吸纳时间以办理就业登记或社保登记较早时间为准)就业,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,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/人、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、住宿餐饮、文化旅游、交通运输、批发零售行业,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。

四、资金来源: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。

五、申领流程:

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办事大厅“企

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-以工代训”模块,注册企业基本信息,提交相关材料,申请以工代训补贴,经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,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。

六、材料要求:企业营业执照(初次申领)、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(含承诺书)、当月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。

七、补贴材料审核地点: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科(范公亭东路2826号南楼313房间)

八、咨询电话:0536-3260223

 

立即
投稿

微信公众账号

微信扫一扫加关注

发表
评论
返回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