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州市坚持以“河长制”为抓手,不断深入推进实施河道治理工程,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全面排查,全部建立台账。重点对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等河流“四乱”突出问题进行防治,推动河长制从“整治”向“长治”转变,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。

强化监督,抓建章立制。严格落实镇级河长、村级河长按期巡河的工作制度,在巡河中坚持实地走访,指定4名机关干部担任四条河道协管员,协助村级河长每周对河道进行至少一次全面大清理,做好巡查和台账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,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解决。建立了工作督察制度,纪工委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,对辖区内环境治理实施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察,坚决守护好河流碧水长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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